酒醒香销愁不胜,如何更向落花行。去年高摘斗轻盈。
夜雨几番销瘦了,繁华如梦总无凭。人间何处问多情。
王寂(1128~1194)金代文学家。字元老,号拙轩,蓟州玉田(今河北玉田)人。 [1] 先世为大名莘县(今山东莘县)人,系出北宋三槐王氏。其父王础,字镇之,为金朝初年名士,官至归德府判官。王寂少颖悟,天资孝友,儿时饱读经史,性格坦率,不喜埸屋之学。常酹酒赋诗,对牀所雨,眷眷然不舍去。王寂成年正是海陵王统治时期,金朝的各种制度日益健全,科举制度亦趋完备。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年),始增殿试,三年(1151年),并南北选为一。因海陵王善词赋,故科举之科目则罢经义、策试两科,专以词赋取士。此时取士须四试皆中,即由乡至府,由府至部及殿试。乡试为最低级的考试,每三年的三月二十日举行,乡试考取,则参加府试。府试以八月二十五日举行,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府试的次年正月二十五日进行。考试顺序,先试赋然后试诗,间隔三日后再考律科。御试在会试之后的三月二十五日进行,至期如遇有雨雪之日则延至晴日进行。王寂在天德三年(1151年)考取进士第。
正隆庚辰五年(1160年),任山西太原祁县县令,大定十五年(1175年)奉使往白灵治狱,大定十八年(1178年)春任真定少尹兼河北山西路兵马副都总管。作遵化《宝塔山龟镜寺记》笔书寺史。记曰:乃辽大定八年,右国寺,其山诸峰环列似莲花,又名莲池,初谓莲作院,观者无不震骇。经岁时遇大早,父老祈雨于池上辄应,报谢之夜见池有神龟负大金镜而出,而得名宝塔山龟镜。金天会年间为盗所据,然此前有东晋安帝碑,碑文漫患不可辨,同时还有东晋时期石罗汉像三尊,可见寺之古,史越千年,池泉水甘泠清洌,层供五百人饮用,水量充足而不见少,酌泉瀹茗,共话平生。
大定十九年,王寂任通州刺史兼知军事,在任期间,有道士请作《祁县重修延祥观记》。该记书于大定十九年(1179年)五月二十五日,该记详细记述了王寂曾任官祁县及延祥观建造的全部历史。记曰:胥福如何以宅为观,清虚大师程履道令风教大振,累仰者迅速扩大数州。动员道友、官吏、信士、贫民,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而修复,始于正隆五年(1160年)春,讫功于大定七年(1167年)之秋,名日延祥观。自在县为令出已十有六年,在祁为令三年,乐其土风信厚,自首流浪,方求田问舍,观之风轩月圃,期归志于祁之意愿。后又迁中都副留守,户部侍郎。
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八月,黄河于卫州(今河南省卫辉市)处决堤,大水冲坏卫州城,造成百姓房屋倒坍,众多百姓无家可归。金世宗命时任户部侍郎的王寂和都水少监王汝嘉前去处理水患,二人风驰电掣昼夜兼程奔赴灾区。面对猛兽般的洪水,二人一筹莫展,视受灾之民无有拯救之措施。地方官组织民户网鱼供官府之食,百姓积怨特深,禀报朝庭,金世宗闻之特别愤怒。接着河水泛滥至大名府,世宗又派遣户部尚书刘玮前往为工部事,从长远因地制宜规划。而王寂因治水无功而于是年冬贬黜为蔡州防御使。他在给《文伯起书》中写道:“丙午(大定二十六年)冬,某自地官生蔡州,终日兀然,如坐井底,闭门却扫,谢绝交亲,分为冻蛰枯,无复有飞荣之望。”
王寂到任蔡州在州北寻得几间破屋子,四壁穿行不避风,上漏不避雨,将其重新修善,公余吏退为燕息之所,破屋之外有鳞皴枯燥不任斧凿徇石,离奇卷曲不中规矩不材之榆。自此王寂就同木、石结下不解之缘。将此处书榜额日三友轩,客人来访不解其意,王寂《三友轩记》说明之“与夫顽石散木,皆绝意于世,亦无所事焉,此其所以为友也。夫人情之嗜好,固不在乎尤物,而在乎适意而已,然必先得之于心,而后寓之于物,故物不可为乐。如谢康乐之山水,陶彭泽之琴酒,嵇康之锻,阮孚之诚。果能以诚,则生公之石,可使点头,玄奘之松,亦能回指。幸无忽。”
大定二十九年初(1189年),命其为提点辽东路刑狱。王寂先后在明昌元年(1189年)二月丙申至四月庚寅日止,用一月二十五天巡按辽东各部记其事,成《辽东行部志》,赋诗58首。又明昌二年二月已丑讫三月庚申,计一月另二日成《鸭江行部志》赋诗26首。其记述较金史地理人情详尽,史料价值很高,有补正史之作用。王寂每到一地巡按之外触景生情赋诗以记。
明昌二年(1191年)召还,任中都路转运使。五年卒,年六十七,谥文肃。王寂在金朝鼎盛时期,以文章、政事显称于世。《金史》无传。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孽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削,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