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醒香销愁不胜,如何更向落花行。去年高摘斗轻盈。
夜雨几番销瘦了,繁华如梦总无凭。人间何处问多情。
王同祖(1219——?)字与之,号花洲,金华(今属浙江)人,余嵘孙婿。幼年侍父宦游,弱冠入金陵幕府,时嘉熙二年。历朝散郎、大理寺主簿(刘克庄《龙学余尚书神道碑》),淳祐九年,通判建康府。十年,添差沿江制置司机宜文字。嘉熙四年,选少作七绝百首为《学诗初稿》,自跋称“慕圣门学诗之训,将以求益”,所作杂体数百未录。今存《汲古阁景钞南宋六十家小集》本、读画斋刻《南宋群贤小集》本。《全宋词》第四册录其词三首。《全宋诗》卷三一七八录其诗一卷。文收入《全宋文》卷七九三三。事迹见本集自跋、《景定建康志》卷二四、《宋诗纪事》卷六六。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孽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削,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