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醒香销愁不胜,如何更向落花行。去年高摘斗轻盈。
夜雨几番销瘦了,繁华如梦总无凭。人间何处问多情。
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与兄王之义、弟王之深同登进士第,因对策极言联金伐辽之非,抑置下列。
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调和州历阳县丞,摄乌江令,以奉亲罢。金兵南侵,率乡人退保胡避山。镇抚使赵霖命摄无为军,朝廷任命为镇抚司参谋官。
宋高宗赵构(南宋建立者)绍兴年间,判滁州,因上疏反对和议忤秦桧,责监南雄州溪堂镇盐税,会赦不果行,居相山近20年。
秦桧死后,起知信阳军,历提举湖北常平茶盐、湖南转运判官,以朝奉大夫致仕(即退休)。
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年),病逝,享年76岁。
著有《相山集》30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作26卷、《宋史·艺文志》作25卷),已佚。[清]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辑为30卷,其中诗15卷。诗以影印清文溯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孽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削,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