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醒香销愁不胜,如何更向落花行。去年高摘斗轻盈。
夜雨几番销瘦了,繁华如梦总无凭。人间何处问多情。
何澹(1146~1219),字自然。南宋龙泉县南上河村(今属兰巨乡)人。十八岁人太学。宋乾道二年(1166)中进士礼部第二人。
历官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秘书丞、将作少监、国子祭酒、兵部侍郎、谏议大夫兼侍讲等。庆元二年(1196)自御史中丞任同知枢密院事,四月任参知政事。六年二月,任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任职期间,依附权臣韩侂胄,排除异己为伪党,立“庆元党禁”。数年后,澹有韬晦之意,于嘉泰元年(1201)七月力请辞职,奉祠禄闲居故郡近七年,未忘乡土建设。开禧元年(1205)奏请朝廷调兵3000人,疏浚处州通济堰,将木坝改为石坝;修筑保定村洪塘,蓄水灌溉2000余亩;修撰《龙泉县志》,开龙泉地方志之先河。嘉定元年(1208)以观文殿学士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
初为宰相周必大器重,始为学官,久未升迁,而右丞相留正奏后升迁,怀恨于必大,借谏官之职予弹劾,致周必大罢相,并祸及门人弟子。依附权臣韩侂胄,排除异己,立“庆元党禁”。《宋史》评论其:“急于荣进,阿附权奸,斥逐善类,主伪党之禁,贤士为之一空。”嘉泰元年(1201)七月,力请辞官,奉祠禄闲居。开禧元年(1205),奏请朝廷调兵三千,疏浚处州丽水通济堰,由木坝改为石坝;又筑洪塘,灌田2000多亩;编纂《龙泉县志》。嘉定元年(1208),以观文殿学士知隆兴府,继任江淮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等职。病卒,赠少师。著有《小山集》,收入《永乐大典》。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孽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削,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