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醒香销愁不胜,如何更向落花行。去年高摘斗轻盈。
夜雨几番销瘦了,繁华如梦总无凭。人间何处问多情。
李渤到江州不久,发现朝廷管理财政的官员张叔平,不顾百姓疾苦,竟奏征贞元二年(786年)逃户欠款四四0一贯。他体察下情,为民请命,立即上书陈奏“江州管田二千一百九十七顷,今年已旱死一千九百多顷”,还要征收三十六前的拖欠,黎民百姓实在负担不了。并在书中表示:如不准奏,“臣既上不副(符合)圣情,下不忍鞭笞黎庶,不敢轻持符印,特乞放臣归田”。在李渤的恳切请求下,朝廷才下旨:“江州所奏,实为诚恳,若不蠲容(免除),实难存济(安顿),所诉逋欠(拖欠)并放(免收)。”
当年,江州治署城南有一南湖,面积约一千二百亩,东抵北风嘴,西连龙开河,南接山川岭,北依浔阳城。由于湖面宽阔,南来北往行人诸多不便。李渤为了方便行人,遂纠工在湖中筑堤。堤长七百步(约二里),南连山川岭,北接城池的南门口,沟通南北,往来称便。堤上还建桥安闸,控制和调节水位,兼有灌溉农田之利。后人为感谢这位刺史,将新建的堤命名李公堤,外湖名甘棠湖,桥名思贤桥。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孽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削,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