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醒香销愁不胜,如何更向落花行。去年高摘斗轻盈。
夜雨几番销瘦了,繁华如梦总无凭。人间何处问多情。
青年时代曾师事汪道昆、王世贞;后倾心“公安派”。交游极广,与戏曲家张凤翼、汤显祖、屠隆以及袁宏道兄弟等的友谊都很深,与李贽也有过来往。他曾长期生活在南京、苏州等地,晚年住在黄山,专心整理著述。潘之恒一生爱好戏曲,曾多次主持“曲?”活动。他写了许多文章,详细记录了从隆庆四年(1570)至万历四十七年(1619)整整50年间昆山腔演出的许多具体情况,保留了不少极为珍贵的历史资料。
他总结、分析了戏曲表演艺术的经验,提出了一些很有见地的观点,丰富了中国戏曲理论宝库。潘之恒认为,戏曲是“生于千古之下,而游于千古之上”,“显陈迹于乍见,幻灭影于重光”,目的是“悟世主而警凡夫”。他主张戏曲表演必须从生活出发,“以情写情”,反对简单、生硬、机械摹仿。他认为“为剧必自调音始”,必须“先正字,而后取音”。他要求演员必须掌握“曲余”的技巧,要用饱满的感情,唱出曲中的余韵,使人感到余音袅袅,其味无穷。他从“度”、“思”、“步”、“呼”、“叹”五个方面,论述了表演艺术应该注意的许多具体问题。他认为表演一定要注意分寸,合乎规矩、节奏。只有“浓淡繁简,折衷合度”,演出才能得其意,传其情,收到良好的效果。潘之恒的这些意见,对于帮助演员提高表演艺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此当时人们都把他视为“赏音”,誉为“独鉴”。许多人还认为,演唱昆山腔,只要得到他的称许,就算有了定评。潘之恒一生和演员关系极为密切,他曾怀着极大的同情,为全国各地的许多女演员写了不少小传,因而获得“姬之董狐”的称号。潘之恒生活在昆山腔正走向全面繁盛的历史时代,他以一个诗人的眼光来看戏、评戏,尤其在评论戏曲表演艺术方面,成就最为突出。
潘之恒的戏曲评论,在中国戏曲批评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潘之恒论戏曲表演艺术的文章和所写演员小传都收入他的综合性著作《亘史》和《鸾啸小品》中。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孽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削,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