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秀道中,自七月二十五日夜大雨三日,秋苗以苏,喜而有作。
一夕骄阳转作霖,梦回凉冷润衣襟。
不愁屋漏床床湿,且喜溪流岸岸深。
千里稻花应秀色,五更桐叶最佳音。
无田似我犹欣舞,何况田间望岁心。
译文
一夜之间,炎炎烈日的晴空,忽然降下了渴望已久的甘霖;我在睡梦中惊醒,只觉得浑身舒适,凉气沁人。
我不愁屋子会漏雨,淋湿我的床;只是欣喜溪流中涨满了雨水,不用再为干旱担心。
我想,那千里平野上,喝够了水的稻子一定是葱绿一片;于是觉得,这五更天雨水敲打着梧桐,是那么的动听。
像我这没有田地的人尚且欢欣鼓舞,更何况田间的农夫,祈望着丰年,该是多么的高兴。
注释
苏秀:苏,今江苏苏州。秀,秀州,今浙江嘉兴。
苏:指干旱后的稻苗因雨水复苏了。
骄阳:猛烈的阳光。
霖:一连数日的大雨。
梦回:从梦中醒来。
最佳音:这里指雨打梧桐的声音。
望岁:盼望丰收年成。岁,指一年的农事收成。
参考资料:
1、赵山林 潘裕民 .桃李春风一杯酒——宋诗经典解读 :中西书局,2009-10-1 :第178页
参考资料:
1、缪钺等 .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12(2012.7重印) :第799-800页
这是一首充满轻快旋律和酣畅情致的喜雨诗。这年夏秋间,久晴不雨,秋禾枯焦。至七月二十五日夜间止,大雨三日,庄稼得救。久旱遇雨,欣喜若狂,连衣服、床铺湿了也顾不得,表达了诗人的喜雨之情和对民生的关注。诗人欢欣鼓舞,写了这首七律。
首联写喜雨,从晚上下雨写起。“一夕骄阳”与“梦回凉冷”是鲜明的对比。诗人在闷热的天气中入睡,一觉醒来,白天烈日的余威已被全部扫除,代之以清凉舒适的夜风,原来天下起了大雨。这两句虽然是实事实写,但由原先对气候的不满忽地改变成很满意,细微地反映了诗人心中的喜悦。诗人同时又选了“梦回”这一时刻,来表达自己这份心情,更加显出意外地惊喜———这场雨,诗人已经盼望很久了。
次联写对雨的感受,用江西诗派诗人的惯技,融化前人诗句为己用。出句“不愁屋漏床床湿”,用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床头屋漏无干处”句;对句“且喜溪流岸岸深”,用杜甫《春日江村》“春流岸岸深”句。诗虽用前人成句,但贴切眼前景事,与首联一意相贯,在原句基础上加了“不愁”、“且喜”二语,在旧句上翻出了新意,达到了能生能活而自成佳句的要求。诗是写听雨,又形象地道出了盼雨的心情,也隐隐表示自己的喜雨不单单是因为大雨赶走了炎热,带来了凉爽,这就引伏第三联的情感,也为尾联预留地步,所以元方回评说这联写得流动便利。
第三联仍写喜雨。一句是想象之辞,说明自己喜雨,是因为这场及时雨,使庄稼能喝个饱,秋收有望;一句是以听雨打桐叶,寄托自己欣喜的心情。江西诗派学杜,在炼字上花工夫,尤注重虚字的锤炼。这联中的“应”字、“最”字,都下得很有精神,加深了句意。不过,出句的“千里稻花应秀色”,也见唐殷尧藩《喜雨》诗,不知是偶同还是有意袭用。钱钟书《宋诗选注》对这联的对句有独到的评价:“在古代诗歌里,秋夜听雨打梧桐照例是个教人失眠添闷的境界,像唐人刘媛的《长门怨》说:‘雨滴梧桐秋夜长,愁心和雨断昭阳。泪痕不学君恩断,拭却千行更万行。’又如温庭筠《更漏子》词说:‘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曾几这里来了个旧调翻新,听见梧桐上的潇潇冷雨,就想象庄稼的欣欣生意,假使他睡不着,那也是‘喜而不寐’。”这段话,对我们理解这句诗很有帮助。当然,说到底,这样的写法就是将旧事翻新,打破常规,也就是江西诗派要求的“以俗为雅,以故为新”及“脱胎换骨”。
尾联纯抒情,把原来的情感更转高一层,说遇到了这样的好雨,像我这没有田地的人尚且如此高兴,更何况那些盼望丰收、渴求雨水的农夫们呢?诗用“犹”、“何况”数字承先启后,是故意通过自抑而达到高涨。正因为诗人没田,他的欢欣鼓舞才有更深的意义,他与民同乐的心意也完全表达了出来,所以清纪昀评说:“精神饱满,一结尤完足酣畅。”
这首诗从谋篇到句法,都是典型的江西诗派风格。但诗写得情真意切,所以不觉得峭硬。尤其可贵的是,江西诗派学杜,常常表现在技巧上;这首诗学杜,除技巧外,还学习了杜诗关心民瘼,注意在诗歌中树立自我形象,讲究诗格,所以更为成功。
参考资料:
1、缪钺等 .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12(2012.7重印) :第799-800页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孽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削,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