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踏水乱明霞,醉袖迎风受落花。
怪见溪童出门望,雀声先我到山家。
译文
策马踏溪,搅乱了映在水中的霞影,我挥洒着衣袖,迎面吹来的微风还夹杂着飘落的花瓣。
看到已经站在溪旁的孩童,甚使人惊奇,原来是他听到鹊声而早早出门迎接了。
注释
山家:居住在山区的隐士之家。
醉袖:醉人的衣袖。
怪见:很奇怪地看到。
溪童:站在溪旁的孩童。
鹊声:喜鹊的鸣叫声。
参考资料:
1、张浩逊,孙祖洁,过伟忠编著.古小诗精华:苏州大学出版社,2012.01:171
这首诗前两句描写赶路情形,反映了山间的优美景致和诗人的潇洒神态;后两句表现了诗人的心理活动,渲染出到达“山家”时的欢乐气氛。这首小诗纯用白描,灵动有致,清新隽永。
“马蹄踏水乱明霞,醉袖迎风受落花。”是写途中所见。骑马过溪,踏乱了映在水中的霞影,点明了溪水的明澈,霞影的明丽。迎风向前,落花堕于衣袖之上,可见春花满山。“落花”亦点明季节。“醉袖”中之“醉”,有为春光所陶醉之意。马匹、溪水、明霞、落花,构成一幅美妙的“暮春山行图”。诗人来此并非为赏风景,而是访问山家。然而笔触所至,风景自现。
“怪见溪童出门望,鹊声先我到山家。”诗人来到山居人家门口,见儿童早已出门探望,甚使诗人惊奇。“怪”字为末句伏笔。原来是因为“鹊声先我到山家”。这两句先“果”后“因”,巧作安排,末句点明溪童出望的原因,则见“怪”不怪了。重点突出了末句的鹊声。“喜鹊叫,客人到”。故而山家的儿童闻鹊声而早已出门迎接了。山鹊报喜,幼童迎望,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孽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削,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