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
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
译文
去年首经路过胡城县城,城里的百性人人喊冤声。
到如今县官升官穿红袍,这红袍原是百性血染成。
注释
胡城县:唐时县名,故城在今安徽省阜阳县西北。
县宰:县令。朱绂(fú):系官印的红色丝带,然唐诗中多用以指绯衣。唐制五品服浅绯,四品服深绯。
生灵:生民。
参考资料:
1、吉林大学中文系 .唐诗鉴赏大典(十二) :吉林大学出版社 ,2009 :146-148 .
2、尚作恩 等 .晚唐诗译释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7 :267-268 .
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孽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削,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