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州城东灵山白,阆州城北玉台碧。
松浮欲尽不尽云,江动将崩未崩石。
那知根无鬼神会?已觉气与嵩华敌。
中原格斗且未归,应结茅斋著青壁。
译文
阆州城东的灵山呈现一片白色,而阆州城北的玉台山则一片碧绿。
松树上浮着欲尽不尽的云彩,江浪摇动着将崩未崩的石头。
虽然这里人也祭拜祖先,可当地的子孙后代却从来没有与祖先灵魂或相会。虽然世界上没有鬼神与人能真正相会,但这里的祭拜盛况可与嵩山、华山的清明活动相匹敌。
中原地区的战争尚未结束,应建个茅屋来把青纱幔挂于屋址的墙壁上。
注释
“阆州”二句:点出阆州名山及其方位。灵山在阆州城东北十里,传说蜀王鳖灵登此山,因名灵山。玉台山在阆州城北七里,上有玉台观,唐滕王(李元婴)所造。杜甫另有《玉台观》诗。灵山:一作“雪山”。玉台:一作“玉壶”。
松浮,指松枝在摇动。
江动,指江水在涌动。未:一作“已”。
根,石根,亦即山根。江流汹涌而石根不崩,安知不是有鬼神呵护。所以浦起龙说:“那知其无,正见其有。”气,气象。嵩华,中岳嵩山与西岳华山。敌,匹敌,即“草敌虚岚翠”之“敌”。是说灵山、玉台可与嵩华并高。见阆山而联想嵩华,已逗下“中原未归”意。
中原:地区名。广义指整个黄河流域,狭义指今河南一带。此指前者。格斗:指安史之乱。
“应结”句:一作“应著茅斋向青壁”。茅斋:即曾由阆中后人建存于古城内的“杜甫草堂”。著:一作“看”。青壁:即石崖。青表其色,壁状其峭。
参考资料:
1、萧涤非.杜甫诗选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200-201
“阆州城东灵山白,阆州城北玉台碧。”“阆州”是说明“地名”,当时阆中人已在被唐玄宗赐为“仙穴山”的灵山祭祖祭神,用大量的白花、白幡挂放于满山、满坡、满树枝,映衬得此山一片片白色而象征“灵山白”。“城东”“城北”,是在介绍相关的地理位置;“灵山、玉台”,是专指具体的地方;“白、碧”,是在以景喻事。这两句叙述了阆中当地的清明祭祀活动之事。
“松浮欲尽不尽云,江动将崩未崩石”两句是针对第一联从现实性出发所记载的阆中当地清明节祭祖活动之盛况。“松浮欲尽”,是指松枝在摇动中“想”把本不属于松树的什么东西摇开。可能把一些由唐代阆中人在清明节有人先挂在松树上的白花(诗中喻为白云)、挂在松树上的青纱(诗中喻为乌云)摇散、摇落,但又有后来人在清明时节陆续再在树枝上挂上白花或青纱,让阆中的灵山与玉台山的松树上在这段时间内,能较长期存在着可拟为白云或乌云的白花和青纱,故而能“不尽云”。接着以唱叹的语气写出江面的盛况。唐代阆州盛大持久的祭祖、祭天、祭神、祭亡灵的活动,因不少仪式是官民共同参与,来自陆路与水路的敬拜者络绎不绝:在山祭山神,在水祭水神,在庙祭祖宗,在宇祭上天;这一因船只在江面涌动、陆上又有吹打弹唱而震得岩体欲崩的群体性民俗活动,能震撼目击者的心灵。
第三联上句“那知根无鬼神会”中“根”与“鬼神”均与清明节的活动有直接关系,与《杜臆》所释“阆中山多仙圣游迹”相符合。下句“已觉气与嵩华敌”的诗意不是在讲阆山的山势能与嵩山和华山的高度相似而可“敌”,而仍然是描写阆山清明祭祖活动的空前盛况与磅礴气势。上句中“那知根”正好与下句“已觉气”成为一问一答的对应;而“无鬼神会”和“与嵩华敌”的描写,也是对应式的自问自答。这就是杜甫以《阆山歌》来记叙阆中清明祭祖盛况之诗歌中所表现来的睿智。
最后,“中原格斗且未归”是表达诗人在参加阆中清明节的祭祖活动中,仍不忘记国家的大事。杜甫一直关注着国家大事,即使他在参加阆中的清明祭祖活动以及写其《阆山歌》之际,仍在牵挂着不稳定的中原局势。此时身在阆州,耳闻目睹阆中人民爱祖爱国的民俗与热情,诗人表明自己也要与阆中人民同忧同思同作同为——“应结茅斋著青壁”。这个结句有几层大意:第一,在叙述与感叹中认为自己不能只是一个清明活动的记录者,也同时应当以行动来表示爱祖爱国;能在自己所居茅屋的墙壁著上表示哀愁的青纱,也是一番衷肠的诉说。第二,诗人从阆中清明祭祀活动中所领会“爱祖爱国民俗”的画境,和他要求一首诗所应达到“篇终接混茫”的诗境是近似的、相通的。第三,篇首的“灵山白”与篇末的“著青壁”,一“白”一“青”,又呈现出“白花与青纱”的对仗。这般前呼后应的诗歌结构,强烈地显现出《阆山歌》写作于清明时节的祭祀文化的风格。
杜甫在阆中的时间虽然不长,创作的诗篇却不少。就创作的速度而言,可以说是一个小小的高产期。这首《阆山歌》专咏阆山之胜,它与《阆水歌》一起成为杜甫在这一时期的代表作。
参考资料:
1、萧涤非.杜甫诗选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200-201
2、刘文刚.《阆山歌》与《阆水歌》[J].杜甫研究学刊,1996,(01).
广德元载(763年)秋天,寓居在梓州(今四川三台)的杜甫突然得到挚友房琯客死在阆中古城的噩耗,便星夜兼程赶赴阆中,吊唁并料理朋友的后事,并就此迷恋上了阆中的山光水色。广德二载(764年)春,杜甫在第二次攀登城南锦屏山时,天高心远,写下了这首《阆山歌》。
参考资料:
1、萧涤非.杜甫诗选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200-201
醉吟先生者,忘其姓字、乡里、官爵,忽忽不知吾为谁也。宦游三十载,将老,退居洛下。所居有池五六亩,竹数千竿,乔木数十株,台檄舟桥,具体而微,先生安焉。家虽贫,不至寒馁;年虽老,未及昏耄。性嗜酒,耽琴淫诗,凡酒徒、琴侣、诗客多与之游。
游之外,栖心释氏,通学小中大乘法,与嵩山僧如满为空门友,平泉客韦楚为山水友,彭城刘梦得为诗友,安定皇甫朗之为酒友。每一相见,欣然忘归,洛城内外,六七十里间,凡观、寺、丘、墅,有泉石花竹者,靡不游;人家有美酒鸣琴者,靡不过;有图书歌舞者,靡不观。自居守洛川泊布衣家,以宴游召者亦时时往。每良辰美景或雪朝月夕,好事者相遇,必为之先拂酒罍,次开诗筐,诗酒既酣,乃自援琴,操宫声,弄《秋思》一遍。若兴发,命家僮调法部丝竹,合奏霓裳羽衣一曲。若欢甚,又命小妓歌杨柳枝新词十数章。放情自娱,酩酊而后已。往往乘兴,屦及邻,杖于乡,骑游都邑,肩舁适野。舁中置一琴一枕,陶、谢诗数卷,舁竿左右,悬双酒壶,寻水望山,率情便去,抱琴引酌,兴尽而返。如此者凡十年,其间赋诗约千馀首,岁酿酒约数百斛,而十年前后,赋酿者不与焉。
妻孥弟侄虑其过也,或讥之,不应,至于再三,乃曰:“凡人之性鲜得中,必有所偏好,吾非中者也。设不幸吾好利而货殖焉,以至于多藏润屋,贾祸危身,奈吾何?设不幸吾好博弈,一掷数万,倾财破产,以至于妻子冻馁,奈吾何?设不幸吾好药,损衣削食,炼铅烧汞,以至于无所成、有所误,奈吾何?今吾幸不好彼而目适于杯觞、讽咏之间,放则放矣,庸何伤乎?不犹愈于好彼三者乎?此刘伯伦所以闻妇言而不听,王无功所以游醉乡而不还也。”遂率子弟,入酒房,环酿瓮,箕踞仰面,长吁太息曰:“吾生天地间,才与行不逮于古人远矣,而富于黔娄,寿于颜回,饱于伯夷,乐于荣启期,健于卫叔宝,幸甚幸甚!余何求哉!若舍吾所好,何以送老?因自吟《咏怀诗》云:
抱琴荣启乐,纵酒刘伶达。
放眼看青山,任头生白发。
不知天地内,更得几年活?
从此到终身,尽为闲日月。
吟罢自晒,揭瓮拨醅,又饮数杯,兀然而醉,既而醉复醒,醒复吟,吟复饮,饮复醉,醉吟相仍若循环然。由是得以梦身世,云富贵,幕席天地,瞬息百年。陶陶然,昏昏然,不知老之将至,古所谓得全于酒者,故自号为醉吟先生。于时开成三年,先生之齿六十有七,须尽白,发半秃,齿双缺,而觞咏之兴犹未衰。顾谓妻子云:“今之前,吾适矣,今之后,吾不自知其兴何如?”
匡庐奇秀,甲天下山。山北峰曰香炉,峰北寺曰遗爱寺。介峰寺间,其境胜绝,又甲庐山。元和十一年秋,太原人白乐天见而爱之,若远行客过故乡,恋恋不能去。因面峰腋寺,作为草堂。
明年春,草堂成。三间两柱,二室四牖,广袤丰杀,一称心力。洞北户,来阴风,防徂暑也;敞南甍,纳阳日,虞祁寒也。木斫而已,不加丹;墙圬而已,不加白。砌阶用石,幂窗用纸,竹帘纻帏,率称是焉。堂中设木榻四,素屏二,漆琴一张,儒、道、佛书各三两卷。
乐天既来为主,仰观山,俯听泉,旁睨竹树云石,自辰及酉,应接不暇。俄而物诱气随,外适内和。一宿体宁,再宿心恬,三宿后颓然嗒然,不知其然而然。
自问其故,答曰:是居也,前有平地,轮广十丈,中有平台,半平地;台南有方池,倍平台。环池多山竹野卉,池中生白莲、白鱼。又南抵石涧,夹涧有古松老杉,大仅十人围,高不知几百尺。修柯戛云,低枝拂潭,如幢竖,如盖张,如龙蛇走。松下多灌丛,萝茑叶蔓,骈织承翳,日月光不到地,盛夏风气如八、九月时。下铺白石,为出入道。堂北五步,据层崖积石,嵌空垤堄,杂木异草,盖覆其上。绿阴蒙蒙,朱实离离,不识其名,四时一色。又有飞泉植茗,就以烹燀,好事者见,可以销永日。堂东有瀑布,水悬三尺,泻阶隅,落石渠,昏晓如练色,夜中如环佩琴筑声。堂西倚北崖右趾,以剖竹架空,引崖上泉,脉分线悬,自檐注砌,累累如贯珠,霏微如雨露,滴沥飘洒,随风远去。其四傍耳目杖屦可及者,春有锦绣谷花,夏有石门涧云,秋有虎溪月,冬有炉峰雪。阴晴显晦,昏旦含吐,千变万状,不可殚纪,覶缕而言,故云甲庐山者。噫!凡人丰一屋,华一箦,而起居其间,尚不免有骄矜之态;今我为是物主,物至致知,各以类至,又安得不外适内和,体宁心恬哉?昔永、远、宗、雷辈十八人,同入此山,老死不返;去我千载,我知其心以是哉!
矧予自思:从幼迨老,若白屋,若朱门,凡所止,虽一日、二日,辄覆篑土为台,聚拳石为山,环斗水为池,其喜山水病癖如此!一旦蹇剥,来佐江郡。郡守以优容而抚我,庐山以灵胜待我,是天与我时,地与我所,卒获所好,又何以求焉?尚以冗员所羁,余累未尽,或往或来,未遑宁处。待予异时弟妹婚嫁毕,司马岁秩满,出处行止,得以自遂,则必左手引妻子,右手抱琴书,终老于斯,以成就我平生之志。清泉白石,实闻此言!
时三月二十七日,始居新堂;四月九日与河南元集虚、范阳张允中、南阳张深之、东西二林寺长老凑公、朗、满、晦、坚等凡二十二人,具斋施茶果以落之,因为《草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