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满蓬壶灿烂灯,与郎携手至端门。贪看鹤阵笙歌举,不觉鸳鸯失却群。
天渐晓,感皇恩。传宣赐酒饮杯巡。归家恐被翁姑责,窃取金杯作照凭。
《词林纪事》根据《宣和遗事》载:宣和间,上元张灯,许士女纵观。各赐酒一杯。一女子窃所饮金杯。卫士见,押至御前。女诵《鹧鸪天》词云云。徽宗大喜,以金杯赐之,卫士送归。
词中记述宣和年间,元夕观灯的盛况。上片写京都的繁华。元宵节日,灯宣交辉,歌舞腾欢,笙乐通宵。下片写观灯女子饮酒窃杯的一段月话。这首小词,反映了当时都市生活的繁华,也反映了当时的佳风之盛。通篇以一个民间女子的口吻,写得婉转自然,颇具诗色。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孽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二峰者,庄栗刻削,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